膠觀點:如何喺香港復辟 大清帝國 ?

大清帝國

大家喺之前一個膠觀點,都見過我講藉復辟 大清帝國 嚟解決界限街以上,深圳河以南嘅主權問題,從而達致香港獨立嘅目標,只不過,今日睇膠事錄總裁講俄國有保皇黨議員,竟然喺南太平洋買島復辟羅曼諾夫王朝,令我諗到一個更硬膠嘅方法,去達致復辟 大清帝國 嘅目的,甚至借 大清帝國 個殻嚟駛,建立一個有日本皇族血統嘅君主立憲國家都仲得,究竟可以點做?呢個就要林鄭月娥無喇喇搵出嚟嘅故宮講起。

中華民國走咗 大清帝國 嘅數

當時宣統皇帝,之所以肯簽字交出大清帝國俾中華民國政府,其實係基於一紙等同國際條約嘅文件,叫《清室優待條件》,當時《清室優待條件》係咁處理 大清帝國 當時仍殘存嘅皇室,而且以歐洲標準嚟講,係尚算文明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如下:
一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二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 四百萬兩 ,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三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四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妥慎保護。
五 德宗陵寢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並由中華民國支出。
六 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七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八 原有之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清皇族待遇之條件
一 「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二 清皇族對於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及私權,與國民同等。
三 「清皇族私產,一體保護」。
四 「清皇族免當兵之義務」。

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一 與漢人平等。
二 「保護其私有財產」。
三 「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四 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設法代籌生計。
五 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
六 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七 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1924年,馮玉祥條友走咗宣統皇帝數,宣統皇帝本來住紫禁城尚好好,要佢無喇喇無屋住,沒收晒所有財產(即係今日嘅故宮),咁梗係唔老黎,日本人果陣一路相助,所以日本叫宣統皇帝做滿洲國皇帝,大佬梗係老虎都應承,鬼叫中華民國政府一路走數。

走咗嘅數,係要還嘅,依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嘅無主之地,本屬 大清帝國 皇帝租賃予英國人, 大清帝國 皇室既屬業主,咁照作為《清室優待條件》賠俾 大清帝國 ,之後話將界限街以南原撥予大英君主土地,一併送與 大清帝國 以便利治理。一個成百年嘅歷史債務,就此解決。

如果照呢個邏輯,因為溥儀無後,溥傑有一名女兒尚在,就係福永嫮生,依家男女平等年代,大可擁立女皇帝,嫮生嘅母親係嵯峨浩,嵯峨浩係天皇後代嚟,咁樣,香港就成為日本國(其實應名日本帝國)以外,有日本皇室後人擔任君主嘅國家,對促進港日關係大大有助,而香港唔少殘存嘅神社建設,亦可以大可因而復用。

曲線要講明,呢個擺明係膠觀點,但既然羅曼諾夫皇朝都可以咁復辟,借 大清帝國 個殻嚟搞香港獨立亦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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