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香港要 歸英 :維也納條約法條約

依家契丹明顯係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即將出現嘅人大釋法,連合唔合符中國法律都唔知。不過有一個智力遊戲嚟,如果契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會點,結論係: 歸英

點解係 歸英 ,因為《維也納條約法條約》。

歸英
歸英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條約》第69條嘅規定

  一、條約依本公約確定失效者無效。條約無效者,其規定無法律效力。

  二、但如已有信賴此種條約而實施之行為,則:

  (a)每一當事國得要求任何其他當事國在彼此關係上盡可能恢復未實施此項行為前原應存在之狀況;

  (b)在援引條約失效之理由前以善意實施之行為並不僅因條約失效而成為不合法。

  三、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二條所稱之情形,第二項之規定對應就欺詐、賄賂行為或強迫負責之當事國不適用之。

  四、遇某一國家承受多邊條約拘束之同意成為無效之情形,上列各項規則在該國與條約當事國之關係上適用之。

由於《中英聯合聲明》係無廢除過《南京條約》同《北京條約》,所以,香港依家嘅法定地位,係由國際條約所決定,所以一旦《中英聯合聲明》失效,如果根據國際法,需要先 歸英 ,再喺英國重新統治下決定獨立成共和國等,係咁解。

但界限街以北地區,都係暫時參考我嘅膠觀點,件事太膠。

你依家明左膠,土共,成日話唔好求英國,求英國無用呢個講法,佢地背後私心喺邊,呢班民族主義分子真係正仆街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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